选人用人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展的大事。选什么人?用什么人?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就会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进。党中央明确指出,选人用人要坚持正确的导向,坚持事业为上、公道正派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坚持党章规定的五条好干部标准,切实握牢干部标准这把“标尺”、握好干部考核这把“量尺”、握紧干部监督这把“戒尺”。

  握好干部标准这把“标尺”。标准问题至关重要,没有正确和鲜明的选人用人标准,党的干部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就是一句空话,就没有依据和立足点。党中央明确提出,选人用人首要突出政治标准,也就是说要注重选拔任用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、政治意识强的干部,对那些“当面一套、背后一套”,甚至“无组织、无纪律”的两面人,我们坚决不用;对那些忠厚老实、不跑不要、群众公认、踏实做事的人,我们不能让他们吃亏,不能让他们心灰意冷,要把他们选拔到领导岗位 上来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
  握好干部考核这把“量尺”。选人用人,标准明确,人员选定,但如何保障成效,那就是必须用好考核“指挥棒”。在群众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,“考核指向哪里,行动就在哪里。”虽然说这句话多少带有一些功利色彩,但不得不说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。加强对干部的考核,是对干部成效的检验,更是对干部的鞭策。通过考核,就能分出“三六九等”,有的工作做得好,我们要大力表扬,激励他们做出更大更有效的成绩;有的工作做得不好,我们要给予相应的惩罚,比如扣除绩效奖金,或是给予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等,使他们意识到问题所在,并不断改善工作提高质量。

  握紧干部监督这把“戒尺”。做干部工作,要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,既加强对他们的关心爱护,又加强对他们的监督管理,并且加强监督管理本身就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。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“把丑话说在前头”。一方面,对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干部,坚决予以纠正惩处,以个别的严肃惩处案例警示其他大多数干部认真履职尽责。另一方面,人都会有惰性,干部也不例外,如果不采取严格监督的举措,权力失去监督,必然走向歧途,因此要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“笼子”,让“戒尺”始终闪闪发光,警示他人。(杨志)